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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仙桃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3 17:10 来源:仙桃市人民政府

一、出台背景

火灾事故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灾害之一,也是公共安全治理领域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明确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主体和监管部门责任,强化警示教育”。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火灾致灾因素交织叠加,火灾风险高位运行,加之部分社会单位忽视消防安全,对火灾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平稳可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出台《仙桃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鄂政办发〔2023〕2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

三、目标任务

出台《规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查明火灾原因,总结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教育警示社会公众,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主要内容

《规定》共26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分工权限。规定火灾事故发生后5日内,应当根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需要及时组织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或者授权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火灾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划分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权限分工,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部门组成,调查组组长由组织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指定,可以由组织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或者授权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担任。

二是细化了火灾事故调查组职责和工作程序。明确火灾事故调查组履行查明火灾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火灾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等具体职责。规定了调查期限和调查纪律、线索移交情形以及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提交、批复、处理和结果公布等方面的要求。

三是明确了防范整改督办和评估工作。明确了负责组织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1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对责任追究或火灾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应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对逾期仍未整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五、特色和创新

(一)确立了政府领导的调查组织体系。《规定》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体系,确保事故调查公正开展,有利于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改进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要求,避免同类型事故反复发生。

(二)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成立及职责。《规定》明确调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事故调查组由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市人民政府和本级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其他行业监管部门派员组成,并细化了各工作组的职责。

(三)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规定》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以及调查报告批复,要求事故调查组要按照时限完成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六、常见问题解释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森林草原、核设施、军事设施、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不适用本规定。

(二)什么是较大火灾事故?

较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

(三)火灾事故调查的时限是多少日?

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在火灾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并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疑难的,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60日。

(四)火灾事故何时开展评估工作?

自火灾事故调查结案后1年内,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组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五)如何对火灾事故进行处理?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政府批复内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将处理情况报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及其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关联政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桃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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