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沟镇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仙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03 13:09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出台背景

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设置发生了变化,职能发生了调整,2014年市政府印发的《仙桃市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2014版《市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此,我市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势在必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要求,参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健全完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目标,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此基础上起草修订了《仙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17〕66号)、《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省政府令367号)、《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仙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仙政发〔201730号)等。

三、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运行机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目标任务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系统联动"的突发食品尝拳茅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体系。

五、起草过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9年1月启动《仙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起草工作,2019年1月,组织梳理相关政策和资料,展开针对性调研和专家座谈并开始起草工作。2019年3月,形成《仙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此预案分3次征求了27个相关市直部门、22个镇(街道、场、园、区)政府,共收集到22条建议和意见。对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还报请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政策措施的创新点

一是在遵循《省预案》基础上进行细化量化。主要内容框架基本遵循《省预案》,特别是在涉及报告的时限和报告的内容方面,与省预案保持一致,以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

二是对应调整细化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机构改革后,各部门食品安全职能进行了整合,职能发生变化,对此,我们紧密结合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构成和职责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分工更明确,职能更清晰。

、主要内容

预案分八部分,共28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共5条,包括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工作组、技术支撑机构。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共3条,包括监测预警、紧急措施、舆论引导。

第四部分“信息报告与事件评估”共2条,明确了信息来源、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程序时限等信息报告的要求以及事件的评估。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共4条,主要是明确先期响应工作事项,包括医学救援、危害控制、流行病学调查、事件调查、应急检验检测等方面。对分级响应、级别调整和响应终止等规则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后期工作”共3条,包括善后处置、总结评估和有关奖惩。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共3条,包括人员、技术、物资、经费、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方面的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附则”共3条,包括名词术语、预案管理、预案解释与实施。

、关键词解释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对食品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指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引起社会持续广泛关注,已经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处置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相关文件:仙政办发〔2019〕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鄂公网安备 42900402000120号鄂ICP备06003809号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40001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