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镇开展了涉及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七(措施2)的整治,2024年8月30日,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公司、镇城建办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了自验收,现按规定给予公示。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张沟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刘兴荣 11064399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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