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科技创新作了新的部署,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对建设科技强省进行了全面部署,在今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吹响了科技强省建设的集结号。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全省各市州积极行动,研究制定推进科技创新的具体举措。
鉴于,我市现有的科技创新的支持政策,存在时效性不强和零散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科技局依据国家、省最新科技创新政策,全面梳理我市已出台的扶持政策,并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区的政策措施,在多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们起草形成并了《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10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支持创新载体建设。重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公共创新载体,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以及被市科技部门认可筹建的。
2、支持创新企业培育。重点支持被认定为省级的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在仙建设研发总部或区域性研发中心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当年度新申报(含期满后重新申报或外地高企整体迁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支持项目立项。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予以配套补贴;通过市级项目鼓励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
4、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产学研合作或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企业,以技术成果登记备案为主;对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获奖等次予以奖励。
5、支持人才团队。入选湖北省A类(升类项目)、B类(升类项目)、C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自主创业团队;引育的物联网、数字创意和直播带货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优秀创新团队。
6、支持双创平台升级。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星创天地以及其他新型创新创业平台;满足基本功能要求的公共研发检测或中试熟化中心(平台),以及实行建管分离的双创平台或科技服务平台,予以相应的奖励或补助。
7、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在仙桃注册成立、经市科技管理部门登记满一年且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科技服务机构;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以及市级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创新辅导员给予支持或补助。
8、支持知识产权强企。对当年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势企业认定的企业;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当年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的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省级专利金奖的,获得国家、省专利优秀奖的,获得欧、美、日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其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同一发明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的,按最高标准补助,不重复补助)等给予奖励支持。
9、支持科技活动。设立科技活动专项资金,开展科技下乡、产学研对接和科技创新典型评选表扬等活动。
10、支持科技金融。引导建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为创新载体和双创平台孵化的初创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支持,加快科技金融融合。
三、政策的主要特点
一是《若干措施》主要在我市近年来出台支持科技创新文件基础上,结合省委省政府最新精神和当前我市加快补齐科技创新能力短板的需要进行修缮制订,从工作的具体抓手、实施方式、资金安排等方面提出了落实落细落地的具体措施。
二是围绕当前国家和省正加紧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结合我市实际,《若干措施》第一条提出支持公共创新载体建设,第二条提出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仙建设研发总部或区域性研发中心。
三是《若干措施》突出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逐步构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其中明确要针对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引导企业重点研发项目,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每年设立200万元科技活动专项,用于开展科技下乡、产学研对接和科技创新典型评选表扬等活动。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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