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3-20244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郑场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5-18 |
| 标 题: | 郑场镇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百日整治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郑政发〔2022〕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为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市《乡镇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排查整治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为期100天的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完成我镇自建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鉴定、分类建档、及时处置。重点排查整治用作经营性用途的自建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居民自建房,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对象
全镇镇区及所有行政村居民自建房。重点聚焦三类经营性自建房屋:一是镇区用于商业经营、出租居住的居民自建房屋;二是农村用于经营、出租居住的居民自建房屋;三是擅自改扩建和改变承重结构居民自建房屋。
三、排查方式
由城建办牵头,以总支为区域,以村居为单位,摸清辖区内的房屋底数及责任主体、类别,对已明确为C、D级危房的逐一建立整改档案,对尚未明确的,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建议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且难以界定安全等级的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四、整治时间及措施
2022年5月13日-2022年7月31日。
(一)排查阶段(5月13日-5月31日)。各村居对辖区内居民自建房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已上报并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的危房逐一核查,确保警示标示、隔离围栏无缺失)。
1.初判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自住性自建房、经营性自建房和“烂屋子”(闲置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三类,建立问题台账,由各总支集中汇总后与5月25日前报镇城建办,由镇城建办初步开展安全性鉴定。
2.对初步判定为C、D级经营性自建房的,各村居要及时设置警示标示等管理措施,并由镇相关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初步判定为C、D级自住性自建房,按照市“四个一律”要求做好处置,即一律发布危房告知书(责任单位:城建办)、一律组织人员撤离(责任单位:各村居)、一律设置警戒隔离措施(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居)、一律采取措施防止擅自回迁入住(责任单位:各村居),确保不发生塌房伤(亡)人事故。
(二)整改阶段(6月1日-7月15日)。严格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整治。
1.自住性自建房,由村居负责,要求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能够采取加固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立即加固,对无法通过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只能重建或拆除的立即拆除。
2.经营性自建房,由村居与镇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要求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立即停止营业行为,并按照自住性自建房整改要求开展整改,严格做到危房不经营不住人。
3.判定为“烂屋子”的自建房,由各村居按照全市“三子”整治时间节点要求,与8月20日前完成国省道及高速公路两侧、12月底前完成全镇范围内“烂屋子”拆除工作。
(三)核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将通过定期巡察、系统核查等方式,对全镇范围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展开展督查,对隐患排查、分类建档、及时处置不到位的进行“补火”;对落实工作滞后,出现“数字排查”“文字整治”等情况的,一律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督办,对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一律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建办)为牵头单位,镇纪检办、应急办、农办、宣传办、总支、自然资源规划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办公室,舒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信息采集以及必要强制拆除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农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工作;宣传办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幼儿园、文化和旅游场所、农村医疗场所等安全管理;各总支负责所辖区域内所有村居整治统筹协调工作;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纪检办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5月19日前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培训,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对鉴定有难度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流动广播、宣传横幅等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仙桃市郑场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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