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杨林尾镇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镇编制了《仙桃市杨林尾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镇政府(含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镇政府(含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三)规划和计划
主要包括:杨林尾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执行情况,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以及统计分析;
(五)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环境保护、基本医疗卫生、教育、脱贫攻坚、社会保障、财政资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就业、政府采购等领域的信息。
(九)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杨林尾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镇政府办公室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杨林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杨林尾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杨林尾镇政府党委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杨林尾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通过实名注册后,在线填写提交表格;
4.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中下载《杨林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5.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镇党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杨林尾镇杨林路16号
●邮政编码:433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28-2692382
●传真号码:0728-2692382
●电子邮箱:xtsylwz@xiantao.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仙桃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仙桃市杨林尾镇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杨林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法人及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 ||||||
表中标注*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