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4-08571 | 信息类别: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杨林尾镇 | 发文日期: | 2024-01-11 |
标 题: | 杨林尾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杨林尾财政所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6、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7、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9、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杨林尾财政所内设办公室、预算组、综计组、经管组、商贸组5个部门小组。
二、杨林尾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计1534.26万元,比上年减少45.10万元,下降2.86%。其中,经费拨款1534.26万元。
收入下降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收入。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1534.26万元,比上年减少45.10万元,下降2.86%。其中:基本支出382.63万元,占总支出的24.94%;项目类支出1151.63万元,占总支出的75.06%。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 公共服务支出322.40万元,占本年支出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6万元,占本年支出2.95%;农林水支出1139.88万元,占本年支出74.30%;住房保障支出26.62万元,占本年支出1.74%。
支出下降原因分析:
(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56.85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1.75万元,主要是增加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我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二)机关运行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杨林尾财政所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9.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5万元,下降33.47%。下降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以及增加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其中:办公费2.48万元,印刷费1.43万元,水电费3.81万元,邮电费1.38万元,物业管理费0.51万元,差旅费2.30万元,维修(护)费1.93万元,会议费0.83万元,培训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工会经费11.23万元,福利费6.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00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5.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4万元。分别如下:
公务接待费0.76万元,比上年减少4.64万元,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公务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公车购置费为0元,财政拨款公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1.75万元,比上年增加11.75万元,原因为部分办公设备需要更换而增加办公设置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杨林尾财政所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按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工资福利,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财政。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4年无重点项目。
四、杨林尾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