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0-148560 | 信息类别: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沙嘴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0-10-21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沙嘴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2020〕30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沙嘴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8.3”蓝化有机硅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自10月12日起至12月底,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抗疫精神、抗洪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解决一批重大风险隐患问题,问责一批作风不实的党员干部,规范一批安全生产行为,打击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办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办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地质灾害、消防、城镇燃气、校园、医疗机构、商贸流通、油气长输管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工业、电力、环保、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重点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开工生产、经营、建设;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形同虚设,安全投入、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员工培训、应急预案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
2、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意识不强,遇事互相推诿;监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适应,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问题。
3、领导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各地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不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在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中对安全把关不严;作风漂浮,表态多、落实少、检查督办问题走形式、走过场;面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久拖不决等问题。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10月12日-10月20日)
成立由办事处主要领导挂帅的办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集中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办动员部署会议,发动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网格员、企业职工家属以及社会群众参与到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中,开展风险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建立隐患问题清单,详细记录隐患名称、隐患内容,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应急预案“五落实”,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集中整治、执法查处阶段(10月21日-12月19日)
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问题,对标对表,限时限期,逐一整改。对历史遗留、久拖不决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彻底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老大难”问题。邀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公开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不整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和场所。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集中关闭、取缔一批屡禁不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场所,重点开展“消危行动”,关闭取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清理、整顿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行为;开展“交通护安行动”,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查处违法违规车辆和人员;开展“隐患清除行动”,督促化工企业限期整改风险隐患,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检查验收、建章立制阶段(12月20日-12月31日)
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重点看责任是否落实、意识是否提高、隐患是否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显等。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视察集中专项整治成效,检验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效果。全面清理安全生产管理、审批流程、监管执法、事故调查等制度方面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集中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照集中专项整治任务清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开展全方位、全领城、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星期调度一次,听取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集中专项整治统筹协调工作,每星期调度一次,听取专业领导小组及责任单位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每星期调度一次,确保集中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责任。各分管领导要时刻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勇于斗争的精神状态,深入一线抓督办,对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逐条逐项逐一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及其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建立集中专项整治台账,做到风险隐患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真正让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三)严格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乘公执法、严肃执法,对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敢于指出、敢于纠正、敢于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从快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坚决杜绝“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用“零容忍”的态度对非法违法者形成震慑。
(四)严肃问责。将集中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入督查检查、综合考核中。对整治任务不落实的,由办事处领导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整治过程中走形式、走过场,执法查处宽松软,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办事处纪工委予以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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