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彭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仙桃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仙桃市彭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机构设置;职能等信息。
2.本级政府文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年度报告。
3.工作动态。领导工作动态;最新信息、资讯;图片、视频新闻;机关风采。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公开。
5.党务政务公开。
6.预决算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环境保护、基本医疗卫生、教育、脱贫攻坚、社会保障、财政资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就业、政府采购等领域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彭场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
3.新闻媒体。
(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彭场镇党办。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仙桃市人民政府公报、仙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仙桃市彭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仙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彭场镇党办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仙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通过实名注册后,在线填写提交表格;
4.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中下载《仙桃市彭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5.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仙桃市彭场镇彭场大道西段88号
邮政编码:433018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28-2612201
电子邮箱:xtspcz@xiantao.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仙桃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