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24措施1)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
根据《仙桃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相关文件要求,彭场镇已按时序完成反馈问题(序号24措施1)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在彭场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反馈问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等,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共10天。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形式投诉,公示无异议。
特此说明。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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