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仙桃市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4措施2)整改公示
根据《仙桃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相关文件要求,彭场镇已按时序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14措施2)整改工作,现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针对反馈的彭赵灌渠多个污水直排口以及水体水质不达标的问题,我镇组建专班进行整改,对26个污水直排口进行了封堵,整改后该渠水质已达标。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共10天。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彭场镇人民政府反映。
彭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