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7措施1):“一些乡镇落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2021年第一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彭场工业园工业污水没有进入彭场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仙桃市《整改方案》提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销号。督察发现,彭场镇仅解决了汪洲大道以南区域污水入厂处理问题,以北区域污水接管入网(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目前仍未启动。”的问题整改完成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1.彭场镇汪洲大道以南区域污水接入彭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按照日均处理5000吨的要求满足彭场镇污水处理需求,已现场核实无误。
2.彭场镇汪洲大道以北区域工业园污水进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按照要求已查验在太子湖沿线接入城区管网,已现场确认情况。
3.彭场镇政府已与仙桃市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的合同资料,协议合同已查验准确。
特此进行销号公示。
彭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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