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镇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4—5)的整改,2023年12月15日,由城建办、农委、工业办、项目办、水利站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了自验收,验收合格,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彭场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张璨 186******96
彭场镇人民政府 集镇管网和工业污水管网 自行验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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