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场财政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彭场财政所单位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彭场镇财政所主要承担财政、零户统管、预算外收支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的职能。
机构设置
彭场镇财政所地处湖北省仙桃市彭场镇文化路98号。现任法定代表人陈凯,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易国荣。现有编制20人,实有人员50人,其中在职20人,退休21人,编外长聘人员7人,抚恤人员2人。
二、彭场财政所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本年收入预计为1343.5万元,比上年增加26.46万元,增加2.01%。其中,经费拨款26.46万元。
收入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本年支出1343.5万元,比上年增加26.46万元,增加2.01%。其中:基本支出345.94万元,占总支出的25.75%;项目支出997.56万元,占总支出的74.25%。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04万元,占本年支出2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6万元,占本年支出3.35%;住房保障支出24.84万元,占本年支出1.85%;农林水支出997.56万元,占本年支出74.25%。
支出增加原因分析:(1)2026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6.4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2)2026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村级转移支付及村办公经费支出。
我单位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彭场财政所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率为1.06%。下降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减少支出;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6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4.4万元,维修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27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工会经费3.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数字].[数字]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9万元,不可预见公用经费0.91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分别如下:
公务接待费0.37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原因为控制支出,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租赁费3.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净值20.67万元。比上年减少5.32万元,原因是2025年处置报废资产20.58万元,计提折旧5.81万元。
三、彭场财政所单位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6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管理,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指导和沟通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符合产业导向、有税收贡献的项目尽快落地;积极盘活镇域内闲置资产资源,做大做厚财政“蛋糕”。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不必要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确保各部门支出比上年同期只减不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坚持民生为先,集中财力促“三保”。在“三保”预算安排上,全力以赴,做实做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及时足额落实各类民生惠农政策 。
四、2026年彭场财政所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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