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0-02284 | 信息类别: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06-01 |
标 题: | 关于集中开展“四清”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总支、镇直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集镇的环境卫生事关党委政府的形象。为了进一步提高集镇的卫生水平,根据市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集中开展一次“四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7日-4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清扫。广泛动员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及广大群众,联合保洁队伍对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游园等公共区域以及群众房前屋后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大扫除,全面清理辖区内裸露和积存垃圾。
2、清洗。对辖区内所有垃圾集并设施、转运车辆、压缩设备集中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全面清洗设施设备残留污垢,还原设施本色。
3、清除。全面开展清杂除障活动,重点清除公路沿线、河旁沟边杂草杂物,村头湾尾、田间地头积存垃圾,河道沟渠、废旧坑塘漂浮垃圾等。
4、清运。对清理出的生活垃圾,各地专班要及时协调对接,加大运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三、活动安排
见剅河镇集中开展“四清”活动的安排(附后)。
四、农村各支部、各村民委员会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力、物力集中开展一次“四清”活动,并将活动的方案及成果(图片资料)上报镇清洁办。
望各地接此通知后认真执行。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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