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剅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示
目录
一、仙桃市剅河镇人民政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二、仙桃市剅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含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2.预算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仙桃市剅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四、2024年仙桃市剅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公用支出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2024年部门预算于2024年1月3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剅河镇人民政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税费改革未到位之前,应做好乡统筹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4.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仙桃市剅河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设12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委监察办公室、组织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人大主席团。
第二部分 剅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含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本年预计收入合计为845.95万元,比上年增加118.94万元,增加16.36%。其中,经费拨款845.95万元。
收入增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晋级晋档调整。
2.预算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本年预算支出合计为845.95万元,比上年增加118.94万元,增加16.36%。其中:基本支出 840.21万元,占总支出的99.32%;项目支出5.74万元,占总支出的0.68%。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7.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06%;住房保障支出58.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6%。
支出增加原因分析:(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13.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晋级晋档调整。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74万元,主要是购置固定资产较去年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仙桃市剅河镇人民政府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96.27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7.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福利费9.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1.1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61万元。分别如下:
公务接待费1.19万元,比上年减少7.61万元,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报销手续精简开支。
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无因公出国经费。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74万元,比上年增加1.34万元,原因为购置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费用。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剅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剅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剅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预算安排和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4年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2024年剅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公用支出预算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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