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5-02725 | 信息类别: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龙华山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5-01-21 |
| 标 题: | 龙华山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街道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采集企业信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负责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
3、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残疾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4、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等社会综合管理工作,抓好组织实施、推进落实和综合协调。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6、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7、指导基层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社区工作办公室、街道人大、纪检监察机构、街道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
设置3个直属事业单位:1、龙华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龙华山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3、龙华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二、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计为2173.49万元,比上年减少23.98万元,减少1.09%。其中,经费拨款减少23.98万元。
收入减少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70.43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81.7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减少加1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拨款减少1.09万元。
2、预算支出2173.49万元,比上年减少23.98万元,减少1.09%。其中:基本支出2173.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7.55万元,占本年支出7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7万元,占本年支出14.1%;住房保障支出159.24万元,占本年支出7.4%。
支出增加原因分析:(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2.4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减少了公用经费。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1.55万元。
我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07.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775万元。其中,办公费13.1万元,印刷费2.62万元,水费1.31万元,电费8.52万元,邮电费9.17万元,物业管理费3.28万元,差旅费34.06万元,维修(护)费7.86万元,会议费5.9万元,培训费13.85万元,公务接待费3.22万元,工会经费18.47万元,福利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6.4万元,其他交通费31.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4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6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44万元。分别如下:
公务接待费3.22万元,比上年减少1.84万元,原因为三公经费下降;
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比上年减少28.6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11.55万元,因为办公设备采购减少11.55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
无。
三、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重点招商引资进行预算绩效考核,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预算预算绩效考核。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无
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