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加大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集镇生态环境,促进我镇垃圾处理的产业发展,根据《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60号)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胡场集镇范围内征收2023年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政策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3、《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60号);
三、目标任务
全面改善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垃圾处理质量
四、关键词及专业术语诠释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五、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征收对象”、“征收单位”。
第二部分“征收标准”根据《仙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60号)之规定,确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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