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
索 引 号: 011378025/2023-03141 信息类别: 其他
发布机构: 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03-15
标 题: 仙桃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仙桃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3-15 16:00 来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仙桃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定仙桃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艳、凡圣勇、余永波、胡泽明、庹耀东

员:毛仁仲、吕才涛、苏勇超、朱  帅、王  涛、刘泰然、张浩然、张家慧、孙风波、殷诗德、何青青、张  冲、李仁义、沈  

二、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桃高新区南区和北区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社会事务局负责仙桃高新区北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新材料产业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仙桃高新区报告。仙桃高新区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仙桃高新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应急决策

仙桃高新区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办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安委办。仙桃高新区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仙桃高新区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仙桃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对事发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仙桃高新区相关局(办)、高新投公司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质救援;

6)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仙桃高新区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仙桃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鄂公网安备 42900402000120号鄂ICP备06003809号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40001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