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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378025/2025-29694 信息类别: 其他
发布机构: 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09-10
标 题: 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10 12:54 来源: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名称概况

(一)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和实施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

2、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参与编制高新区综合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3、健全招商引资制度,建立招商引资服务体系;依法或者根据授权对高新区内的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

4、负责高新区内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协调落实高新区内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高新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国债和专项资金等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经济贸易、科技、人才、金融、统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

7、根据授权,协调、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的派出机构和派驻窗口。

8、负责协调与园区管理办公室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的镇 (办)相关社会事务工作。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编制设置情况:

1、根据上述职责,仙桃高新区党工委、仙桃高新区管委会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牌子);(2)科技创新局;(3)投资促进局;(4)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5)社会事务局;(6)应急管理局;(7)财政金融局。

按规定设立仙桃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正科级)。

仙桃高新区党工委、仙桃高新区管委会另设5个内设机构性质的管理办公室(正科级): 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仙桃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仙桃食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仙桃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仙桃高新区达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园等5个园区分别与仙桃市龙华山街道、杜湖街道、干河街道、沙嘴街道、沙湖镇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5个管理办公室分别与5个镇党委 (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设置一套工作机构,实行一体化运行。主要职责是:负责园区产业项目的招引和落地服务工作。负责园区项目开工建设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对企业入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设化工园的园区按相关要求落实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专职负责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

仙桃高新区党工委、仙桃高新区管委会机关行政编制28名。核定领导职数7名,其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 (由市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1名,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4名,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其中7个内设机构各1名,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5个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

2、仙桃高新区党工委、仙桃高新区管委会设3个所属事业单位。

(1)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负责为落户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咨询服务。根据市政府授权,为落地企业提供项目立项、企业入驻审批、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生态环保、工商登记、税务等“一站式”服务。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负责窗口单位及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工作。

(2)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和市直相关部门委托,负责涉及仙桃高新区内的有关综合执法工作。

(3)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负责高新区投资环境、招商政策、招商项目的组织宣传。负责外来投资者考察、洽谈、签约、报批等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发布招商信息、编印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册,建立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重点客商库。负责招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策划组织高新区各类招商引资和对外推介活动。负责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交流、项目引进,组织开展和协调推进高新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项目接洽谈判工作。

3、另设立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铁园区建设发展中心。按仙桃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县级。核定事业编制 14名,其中主任 1名(副县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设3个内设机构 (副科级):办公室、服务保障科、建设发展科。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铁园区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仙桃高铁园区的服务、安全、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推介高新区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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