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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378025/2024-07062 信息类别: 其他
发布机构: 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1-16
标 题: 仙桃高新区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仙桃高新区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6 10:26 来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仙桃高新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仙桃高新区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仙桃市委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是仙桃市委的派出机关;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仙桃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仙桃高新区党工委与仙桃高新区管委会合署办公,机构规格为正县级。

仙桃高新区党工委、仙桃高新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发区发展的方针政策、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 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和实施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

(二)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参与编制高新区综合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健全招商引资制度,建立招商引资服务体系:依法或者根据授权对高新区内的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

(四)负责高新区内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协调落实高新区内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高新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国债和专项资金等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经济贸易、科技、人才、金融、统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

(七)根据授权,协调、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的派出机构和派驻窗口。

(八)负责协调与园区管理办公室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的镇(办)相关社会事务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仙桃高新区党工委、仙桃高新区管委会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检查督办和综合协调重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机关文秘、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纪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党建、统战、档案等工作。负责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2.科技创新局。负责高新区科技管理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题。负责产业政策制定,指导和推进产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类企业的培育与发展。负责科技管理、产学研合作、孵化器及平台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金融。负责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监督执行。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统计等工作,完成年度火炬统计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重大技改项目,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3.投资促进局。负责高新区投融资体系建立、投融资平台建设。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组织协调与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高新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高新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项目管理、投资服务的政策措施负责策划、组织开展或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院校合作、经济社会合作等活动,为各类投资提供服务。

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高新区土地储备、整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并拟订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协助做好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以及服务工作。

5.社会事务局。负责制订高新区房屋搬迁工作计划,定期督办被托管镇(办)房屋搬迁工作进展、还建房建设进度。负责定期汇总房屋搬迁安置工作情况,编制完成相关工作报告。协助办理房屋补偿款拨付及资金往来情况核对工作。

6.应急管理局。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辖区内监督执法、事故查处和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7.财政金融局。负责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高新区年度财政预决算,做好预算执行管理。负责高新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政府购买服务的方针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制定高新区财源培植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综合治税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方针政策,拟定高新区债务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高新区债务的监督管理。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仙桃高新区党工委、仙桃高新区管委会设3个所属事业单位。

1.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为落户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咨询服务。根据市政府授权,为落地企业提供项目立项、企业入驻审批、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生态环保、工商登记、税务等“一站式”服务。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负责窗口单位及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工作。

2.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授权和市直相关部门委托,负责涉及仙桃高新区内的有关综合执法工作。

3.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高新区投资环境、招商政策、招商项目的组织宣传。负责外来投资者考察、洽谈、签约、报批等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发布招商信息、编印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册,建立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重点客商库。负责招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策划组织高新区各类招商引资和对外推介活动。负责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交流、项目引进,组织开展和协调推进高新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项目接洽谈判工作。

另设立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铁园区建设发展中心,按仙桃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县级。负责仙桃高铁园区的服务、安全、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推介高新区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工作。

二、仙桃高新区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4年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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