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0-03119 | 信息类别: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4-19 |
标 题: | 干河街道办事处2019年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工作目标
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以汉江综合整治为重点,以黑臭水体整治为支撑,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强力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协同共治,确保市、办管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废水治理。设置准入门槛,把好前沿关口,严禁污染大、产出低、能耗高企业落户干河辖区。组织规上企业工业废水提标改造,开展工业废水清洁化改造工作,要求重点工业企业建设完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减量排放。加强“散乱污”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管,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工作原则,分类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污染严重且通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坚决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但手续不齐全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停产、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停产整治。(责任单位:经委办)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动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突出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农业标准化意识和生产水平。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对农产品投入品的使用和监管,推进落实土壤有机质提升奖励政策,引导农民使用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开展水厂养殖示范场创建,推进养殖用水达标排放。深入推进“湖边塘”、“河边塘”治理(责任单位:农委办、农技站)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继续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依法保留的规模养殖场监管,加快转变畜禽养殖发展方式,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便无害化为核心,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养殖户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加大畜禽养殖场防污治污设施检查督办力度,对养殖规模小,治污设施不配套且养殖废水无组织排放的养殖场一律关停或转产。(责任单位:农委办、防检所)
(四)加强河湖长制长效建设。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体系,按照河道管理“四清四净”要求,督促各级河长切实担负起“治、管、保”的职责,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落实河道管养责任体系,出台河道分级管养办法,提升河道长效管理水平;落实排水设施分级管养实施意见,建立排水设施“片长制、管长制”,同步推进各类存量排水设施移交管养工作;落实排水设施巡查制度,在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排污口日常巡查监管;落实排水条例,规范排水行为,加强排水执法,遏制源头污染。(责任单位:农委办、水管所)
(五)加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推进。加快推进仙下河、洛江河、汉南河黑臭水体整治进程,协调相关社区做好市政工程建设配合工作,保障项目施工顺利实施。遵循“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的技术路径,对城乡黑臭水体及其他劣V类水体实施综合整治,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城建办、农委办)
(六)加强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开展小寺垸片区、团结闸片区、汉江监狱片区雨污分流及城区管网疏淤工作;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确保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雨污管网应改尽改、雨污分流。(责任单位:城建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水环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和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的重大难点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各总支、村(社区)要履行主体责任,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排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整治措施,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认真研究、细化分解、全力推进、狠抓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细化项目时序,明确项目完成标准、时间节点、项目责任人,挂图作战,按时间节点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考核。建立信息报送、例会、约谈等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和区域进行约谈、曝光等,对履职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和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营造全社会关爱水环境、珍惜水环境、保护水环境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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