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轮电动车上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6-06-17 10:30 来源:仙桃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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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信 人:钱女士

来信时间:2026年617

来信内容:来话人咨询两轮电动车上牌流程

答复单位:仙桃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6年617

答复内容:(一)两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1、车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及来历凭证,经交验车辆合格后,可以办理登记;2、电动自行车车主持以上资料,将电动自行车行驶到我市华中汽车城车管所服务站查验区查验,经查验合格,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并具有3C认证证书的,予以办理登记,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二)两轮(超标)电动车注册登记:1、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及产品公告》的两轮电动摩托车车,可认定为机动车产品,以两轮电动摩托车类型办理注册登记。未列入产品公告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2、车主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来历凭证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经交验车辆合格后,可以办理登记。如有疑问建议联系车管所:0728-3310558咨询详情。

编辑:张  奇

责编:胡平安

审核: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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