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及住院报销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6-05-26 17:00 来源:仙桃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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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信 人:赵先生

来信时间:2026年5月26

来信内容:来话人母亲缴纳仙桃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前在深圳市医院住院,来电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及住院报销政策。

答复单位:仙桃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年5月26

答复内容:您好,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每人每天最高支付2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元;住院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药品及诊疗项目分别按90%、75%、70%、60%的比例支付。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居民医保55%-60%,职工医保60%-70%。市外在已联网医院(无等级限制)和门诊均可使用,药店无法使用,报销比例与市内一致。详情可拨打市医保局电话0728-3263632咨询了解。

编辑:张  奇

责编:胡平安

审核: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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