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领取个人余额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6-04-20 10:55 来源:仙桃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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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信 人:先生

来信时间:2026年4月20日

来信内容:来话人家人为胡场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咨询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处理?

答复单位: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年4月20

答复内容:您好,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死亡证明、火化证等)到户籍所在地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编辑:张  奇

责编:胡平安

审核: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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