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信 人:胡先生
来信时间:2025年4月20日
来信内容:来话人来电咨询独生子女补贴申请流程。
答复单位: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5年4月22日
答复内容:您好!按照全省工作流程,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父母,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前办理过但遗失的根据需要可以到辖区进行补办,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象不影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相关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相关待遇。 市属以下集体企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市属以下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镇无业居民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实施方案》(仙人口领(2013)1号)文件一次性奖励3500元。男方必须满60周岁,女必须满55周岁。申报对象达到年龄后到辖区计生办(或委托的居委会)进行申报。农村居民按《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的通知》(鄂人口委(2005)25号)文件,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的家庭,父母双方须满60周岁(达到年龄先申报)按每人每年960元进行奖励。申报对象达到年龄后到辖区计生办(或委托的村居)进行申报。具体详情可致电市卫健委家庭发展科0728-3310853问询。
编辑:张 奇
责编:胡平安
审核: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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