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仙桃市廉租房申请条件”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15 16:25 来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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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仙桃市廉租房申请条件”的问题,据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廉租房申请需要具有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详情可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0728-3320829详询,


编辑:张  奇

责编:胡平安

审核: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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