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政策”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18 08:38 来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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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政策”的问题,据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了解,仙桃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政策:

一、房源:裕波花园、滨江花园、锦江国际三大仙桃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保障对象:凡在仙桃就业、创业且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其中包括(不限于)物业服务、建筑装饰、企业员工、高校(含大中专)应届毕业生、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仙工作的硕博研究生和其他人才、城区就业(含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不满5年的非仙桃城区户籍人员以及多孩、三世同堂等住房困难家庭。

三、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在我市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社保且稳定就业;(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工作地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的;(三)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未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

四、办理流程:申请人持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2年以上社保缴存记录等材料,如实填写《仙桃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企业)出具核实意见后,向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局提出申请;无固定单位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提交资料,经社区出具核实意见后向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局提出申请。申请地址:仙桃市复州花园公积金中心二楼。详情请拨打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局电话:0728-3320829咨询详情。

编辑:张  奇

责编:胡平安

审核: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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