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及医保单位、个人缴费占比”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10 10:20 来源: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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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及医保单位、个人缴费占比”的问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根据国办发〔2015〕38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根据国办发〔2021〕48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为8%。

编辑:张  奇

责编:胡平安

审核: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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