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汽车年检”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4 09:04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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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年检”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了解,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实施意见》、《仙桃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对于尾气不合格车辆应到交通部门确定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后到原尾气检测站进行复检。

编辑:张  奇

责编:胡平安

审核: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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