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5-16914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29 |
| 标 题: | 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 |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1.严禁政务服务事项应进不进或不实质进驻,业务办理“体外循环”。
2.严禁服务事项信息要素缺失和错误(如遗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受理渠道等关键信息)。
3.严禁超时受理符合条件的依申请政务服务申请(未在法定/承诺受理时限内完成受理)和超时办理已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超过承诺办理时限未完成审批)。
4.严禁阻止或限制企业群众参与“好差评”“仙桃评议”评价(如诱导好评、不让评价等);严禁对评价人打击报复(因差评对申请人实施刁难、限制服务或泄露个人信息)。
5.严禁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可以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获取(已标注“免提交”)的证照材料。
6.严禁监管事项未做到“应领尽领”。
7.严禁检查实施清单未按照要求梳理或相关要素不完整。
8.严禁监管行为数据归集不及时、不准确。
9.严禁监管行为数据未全量公示。
10.严禁未按要求公布年度监管计划。
11.禁止强制未列目录项目进平台。对未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民间投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12.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评委进入专家库。
13.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执业。凡未在交易中心登记的代理机构不允许进场执业;已登记机构聘请的业务人员未参加培训和购买社保,不具备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应执业水平的人员,不允许进场执业;未按要求着装挂牌的,不允许进场执业。
14.严禁接待群众推诿,严禁“门好进、事难办”;严禁吃拿卡要。
15.严禁有偿帮办、代办、导办。
16.严禁有法不依、越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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