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3-2945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2-08
文号
仙公管委发〔2022〕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2-08
名称
仙公管委发〔2022〕2号关于试行适当缩短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时间的通知

仙公管委发〔2022〕2号关于试行适当缩短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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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公管委发〔2022〕2号

关于试行适当缩短招投标项目招标时间

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推动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根据鄂公管委发[2022]1号《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措施》精神,拟试行适当缩短招投标项目招标时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二、适用缩短招标时间的情形

1.简单小型项目(包括施工技术方案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以及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和相关服务),工程类不超过600万元,货物采购类不超过300万元,服务类不超过150万元;

2.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

3.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资额度5000万元以上,项目时效性强,情况特殊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或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可适用此情形。

三、缩短招标时间的要求

1.符合上述情形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10日;

2.招标文件获取期限不得少于5天;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为编制投标文件预留合理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

3.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除招标时间以外),有权在投标文件截止4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当依法处理;

附件:1.招标项目缩短招标时间申请表(Ⅰ)(此表适用于情形1、2)

2.招标项目缩短招标时间申请表(Ⅱ)(此表适用于情形3)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

招标项目缩短招标时间申请表(Ⅰ)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概算(万元)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工程概况

拟缩短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共天(缩短天 )

业务科室

意 见

分管领导

意 见

主要负责人

意 见

备注:此表适用于情形1、2。

附件2

招标项目缩短招标时间申请表(Ⅱ)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概算(万元)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工程概况

拟缩短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共天

(缩短天 )

业务科室 意 见

分管领导

意 见

主要负责人

意 见

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备注:此表适用于情形3。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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