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3-2944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2-09
文号
仙公管委办发〔2022〕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2-09
名称
仙公管委办发〔2022〕1号关于建立工程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仙公管委办发〔2022〕1号关于建立工程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字体:

仙公管委办发〔2022〕1号

关于开展工程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

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化我市招投标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招投标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就开展工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打造“阳光透明、规范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适用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三、发布内容

招标计划发布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项目概况、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招标时间等内容。

四、发布渠道

招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xtggzy.com)招标计划模块内发布相关信息。

五、发布时间

招标人应及时公布招标计划,原则上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项目如有调整,应当补发招标计划。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特殊情况,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适当缩短发布时间。

六、工作要求

1.招标人作为招标计划发布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其作为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予以落实。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布相关信息,发布内容要准确、及时、完整。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为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计划提供技术支撑和工作服务。

3.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实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项目招标计划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单位:

发布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

投资估算: 万元

标段划分:

资金来源:

预计招标时间:

其他:

备注:本项目招标计划为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