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市市发改委商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我市《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生活性服务业蓬勃发展,对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居民就业、保障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营商环境不优、政策落地不到位等问题。为推动我市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上水平,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提出以下意见。
二、工作措施
主要包含5个方面17项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扩大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含2项工作措施,分别是: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
第二部分推进生活服务便民可及,含4项工作措施,分别是:优化生活服务功能布局;扩大社区便民服务供给;完善重点人群服务设施;健全县乡生活服务网络。
第三部分提高生活服务业品质,含4项工作措施,分别是: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服务数字赋能;推进服务融合创新;提升城市生活服务水平。
第四部分加强高质量服务人才供给,含3项工作措施,分别是: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第五部分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含4项工作措施,分别是:培育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化;加强权益保障。
三、保障措施
生活性服务业涵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为促进政策落地落实,《意见》提出了强化政策支持和强化组织实施两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分别是加大生活服务消费支持力度;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服务场地建设运营保障;完善用地和价格等支持政策。
二是强化组织实施。分别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测评价;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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