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事项1: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检查频次4次/年。
行政检查事项2: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检查频次4次/年。
行政检查事项3:对人民防空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质量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检查频次2次/年。
行政检查事项4: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检查频次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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