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4 15:50 来源:仙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字体:

行政检查事项1: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检查频次4次/年。

行政检查事项2: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检查频次4次/年。

行政检查事项3:对人民防空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质量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检查频次2次/年。

行政检查事项4: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检查频次1次/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