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律依据 |
1 |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 | |||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23〕1号) | |||
2 | 对国家规划内生物质发电(不含生物质热电联产和垃圾发电)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3 | 对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4 | 对燃气热电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5 | 对其余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6 | 对其余水电站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7 | 对国家规划或年度计划内风电站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8 | 对其余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9 | 对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0 | 对其余公路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1 | 对其余内河航运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2 | 对其他城建项目核准或备案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3 | 对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4 | 对背压式燃煤热电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5 | 对其余水利工程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6 | 对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7 | 其余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8 | 对垃圾发电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19 | 对其余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章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三章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章,第三章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条 | |||
20 | 对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六十七条 |
21 | 对粮食应急状态发生时,有关单位、个人违反服从、配合义务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六十九条 |
22 | 对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三条 |
23 |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24 | 对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25 | 对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26 | 对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27 |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28 | 对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29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六条 |
30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
31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
32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
33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
34 |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
35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虚报粮食收储数量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36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37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38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39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40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41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42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43 |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44 | 对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
45 | 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情节严重的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五十一条 |
46 | 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第六条、第二十八条 |
47 |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第七条、第二十九条 |
48 | 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第八条、第三十条 |
49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 |
50 |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规定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六十八条、《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第二十一条 |
51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规定,未及时备案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第二十三条 |
52 | 对申报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53 | 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54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三十八条 |
55 | 对粮油仓储管理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第五条 |
56 | 对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第四条 |
57 | 对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三十八条 |
58 | 对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三十八条 |
59 | 对鼓励类内资项目进口免税确认的行政确认 | 行政确认 |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 |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 |||
《省发改委关于优化办理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外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 |||
60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 | |||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7〕25号) | |||
61 |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修订)》 | |||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7〕25号) | |||
62 | 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 | |||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 |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7〕25号) | |||
63 |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第九条 |
64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 |||
65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 |||
66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 |||
67 | 借用国外贷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8号)第二条 |
68 | 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 公共服务 | 《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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