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仙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索 引 号: 011378025/2023-20355 信息类别: 土地
发布机构: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08-15
标 题: 关于湖北省仙桃市高速公路以北A-H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11-04地块调整方案的公示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湖北省仙桃市高速公路以北A-H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11-04地块调整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5 11:43 来源: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省仙桃市高速公路以北A-H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于2010年编制完成,该控规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现因仙桃市皮肤病防治院拟迁建至复州大道以北、干河路以西妇幼保健院西区旧址,拟拆除重建,其相关技术经济指标与控规中对该地块控制为“保留地块”有出入,为保证项目开发的可行性与建设规模的科学性,仙桃市皮肤病防治院申请将控规中D02-11-04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及停车位配建指标调整修改并论证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省仙桃市高速公路以北A-H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11-04地块控规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815日起至2023914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寄地址:仙桃大道中段9,信封上请注明“控规调整意见反馈”;或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45235375@qq.com;联系电话:0728-3319010

、规划范围

D02-11-04地块位于复州大道以北、干河路以西,毗邻干河街道办事处。地块现状为仙桃市妇幼保健院西区旧址,用地范围呈“7”字形,较为狭小;无明显地势高差,较为平整。

区位

现状

、拟调整内容

根据《仙桃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湖北省仙桃市高速公路以北A-H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地块控制指标调整如下:

地块编号:D02-11-04

用地性质:C51医疗卫生用地

用地面积(公顷):0.54

容积率:≤2.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0

建筑限高(M):≤24

机动车停车位(个):≥0.9/100 ㎡建筑面积

建筑后退距离规定:规划建(构)筑物最突出部位距复州大道中心线不少于35米;距东侧相邻地块分界线不少于6米;距西、北侧相邻地块分界线不少于4米,且应保证对周边已建建筑物日照无影响。

同时,应保证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且满足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对比表

    调整前D02-1011分图则                   调整D02-1011分图则

    三、影响论证分析

原控规及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范规定,对调整方案及拟建项目在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居民区日照、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各方面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均无恶化或不利影响,予以公示。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8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鄂公网安备 42900402000120号鄂ICP备06003809号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40001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