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0-12-21
来源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21 来源: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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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仙桃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研究起草了《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简称“执法三项制度”)。

一、起草背景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执法三项制度,是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对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决定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设置组织领导机构和法制审核机构,健全制度实施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执法过程全流程记录、存档、可追溯,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法制审核、报备管理。确保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积极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信息。一是统一公示平台二是落实事前公开三是落实事中公开四是落实事后公开。

(二)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可回溯管理。一是规范文字记录二是规范音像记录三是规范记录归档四是规范记录调阅。

(三)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后,报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在决定之日起7天内报市司法局备案。一是明确审核机构二是明确审核范围三是明确审核内容四是明确审核责任。

、其他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与上级规定不符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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