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依法行政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准绳,推进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构建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一)调整工作专班。今年5月,根据人事变动,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及时调整了以党组书记、主任马培祥任组长,相关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应调整法治建设工作专班,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二)定期研究部署。委党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任科长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法治建设、依法行政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听取行政执法专班汇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今年3月,我委对照《市委全面依法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关于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仙桃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仙桃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对本行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予以安排部署,并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对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监督。
(三)聘请法律顾问。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湖北瑞通天元(仙桃)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服务合作关系,请律所委派专职律师担任委机关法律顾问,负责审核文件合同、代理法律事务,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全面推行依法科学决策,有效降低行政风险。全市28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相应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医院决策、纠纷处理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将医院管理引向法治化轨道。今年截至10月,委机关法律顾问协助审核文件、合同、执法案卷40次,逐步形成了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
(四)推进专项整治。今年3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岗执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业务集训、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相关工作。5月10日至11日,仙桃市卫生健康委举办了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业务集训。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生活美容场所负责人等403人参加培训,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邓永斌主持开班仪式,并就端正学习态度、保证培训质量、严格培训纪律提出工作要求。集训采取普法宣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武汉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专家以及本部门业务骨干共6人,分别围绕打击非法医美、新颁布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消毒产品分类监督、行政处罚法解读、卫生监督协管等内容展开培训,培训资料装订成册,参会人员人手一份,方便参训人员对照学习、自学巩固,全面提升了美容场所守法经营意识、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协管人员依法履职水平,实现了一次业务培训,三重成效提升。
(五)开展案件评查。采取上级评查与内部自评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按照省、市案卷评查要求,积极报送相关案卷资料参加评查,对上级评查指出的问题予以积极整改。另一方面,我委每年定期组织内部案卷评查,对上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随机抽取20份开展评查,评查报告经委党组审议后,反馈至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予以对照整改,评查结果与办案人员绩效奖金挂钩,倒逼执法人员责任心和办案质量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六)强化考核结账。市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对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的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绩效发放、职务晋升挂钩,倒逼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领导班子主动依法履职,自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有效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知识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
二、加强柔性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深化“三项制度”。一是落实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统一要求,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与“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两法衔接”“双公示”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在事前公示方面,将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主体资格等信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对执法人员信息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了公示,并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在事中公示方面,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做到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执法服饰、规范执法用语,实行亮证执法。在事后公示方面,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分别报送至委综合监督科和政策法规科,由委综合监督科和政策法规科通过“互联网+监管”“信息信息平台”以及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及时公示率、信息准确率100%。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支持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资金300余万元,用于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其中包括了市级卫生执法平台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按A类行政执法单位装备配备标准,共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装备57台,其中执法记录仪20台、执法终端20台、打印设备15台、监测设备2台,另外还有职业健康检测设备一套,执法装备基本配备达标。同时,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加强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行政执法文书模板,对本单位执法文书格式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执法文书记录规范。为便于执法卷宗及影像资料的长期规范保存和查询调用,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投入专项资金,对局档案室进行改造建设和达标创建,确保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执法卷宗、影音资料按法定时限及时归档存放。截至目前,局档案室已保存2021年以来的执法卷宗239本,通过云端存储保存影音记录40G。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1年3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法制审核人员的通知》,成立了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两个法制审核专班,每个专班都有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制定了《市卫生健康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明确了法制审核重点内容,正式启动了行政处罚案卷法制审核工作。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对个人处罚2万以上、对机构处罚5万以上或者吊销证照类等涉及重点行政执法的案卷报市卫生健康委法制审核合格后,才能下达处罚决定。截至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共对我局7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法制审核,有效保证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的合法、合规性。
(二)开展柔性执法。2022年4月,仙桃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仙桃市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试行)》,提出“四四三三”(推行四项清单制度、创新四种监管方式、践行三项承诺、实施三项评估)工作法。按照《仙桃市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5月研究制定了减轻处罚清单326项、从轻处罚清单333项、不予处罚清单21项;制定了《市卫生健康委柔性执法承诺书》,通过单位官网向社会公示,同步公开了市卫生健康委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柔性执法承诺书》,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和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填写承诺,对照承诺内容,规范自身行为,初步构建了以教育沟通为主的行业柔性监管模式,但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顾虑。2023年7月4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一步精细划分了违法行为,明确了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形成清单,该清单激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轻微违法不罚制度,在法定制度与行政执法实践之间架起桥梁,方便卫生健康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具体遵照执行,为轻微不罚落实落地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共依法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三)提升服务质效。采取“双向做承诺、主动优服务”做法,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双向承诺制,申请人提出许可申请时,审批部门一次告知其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经申请人确认后,双方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审批部门全程代办、送证上门。以公共场所新办卫生许可证为例,将信用承诺嵌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理工作流程,实现对公共场所全周期信用管理。具体做法为:由行政执法人员上门送达《行政审批机关告知书》,勘验现场卫生环境,引导商户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人承诺书》,现场收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办件资料,对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场所平面图、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实现商户“足不出户”,证照“上门办理”。在部门监管中发现商户未履行相应承诺,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该许可决定,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同时将违约记录推送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关联至信用档案。自双向承诺主动服务制实行以来,有效提升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效能,帮助“五小行业”商户尽早投入经营活动,对鼓励群众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仅公共场所新办卫生许可证办理一项,已主动上门办理1253次,审批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商户履约率提升至98.33%。截至12月4日,经市卫生健康委窗口共受理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212件,其中医师注册427件、护士注册821件,医疗机构件(不含诊所)116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66件,放射诊疗33件,诊所备案259 件(包括换证164 件、变更41件、撤销备案 6 件、新备案 47 件、停业歇业1家),群众满意率100%;同时,按照市政数局要求,针对全市卫生健康政务服务薄弱环节,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思路,积极建设仙桃市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系统建设过程中加大历史证照数据标准化治理,系统建设完成后,用电子证照平台替代所有国垂、省垂平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市级电子证照平台、数据共享平台、通用审批平台等平台对接,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四)推进信用监管。严格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将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作为公共场所等级评价的核心指标,对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环境达标情况进行逐一评分定级,将得分在90分以上的公共场所评定为A级,得分在70分至89分的公共场所评定为B级,得分60分至69分的公共场所评定为C级。评价分级结果通过网站、卫生监督公示牌等对外公示,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截至2023年3月,全市共有公共场所1674家,其中A级84家,B级670家,C级920家,根据全市公共场所A、B、C三个信用等级,由监督执法部门分别按照两年1次、每年1次、每年2次的频率实施监管,切实减少行政检查、监督对公共场所正常经营行为的干扰,引导“五小”商户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2022年8月以来,仙桃市卫生健康委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反复研究酝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仙桃市门诊部、诊所星级管理办法》《仙桃市门诊部、诊所星级管理评分标准》《关于成立仙桃市门诊部、诊所星级评定专家组的通知》系列文件,正式启动了对全市城区门诊部、诊所星级评定工作。2022年8月以来,截至2023年12月4日,全市城区累计共有门诊部、诊所254家,其中评定五星级8家,四星级88家,三星级91家,注销33家,无需评定3家(百合中医搬迁至杨林尾镇、干河预防接种门诊和光寿康养诊所系对内开展业务),停业1家,不合格6家,拟注销4家,另有新开办诊所20家暂未申请评星,所有评星机构均已纳入分级日常监管范围。
三、夯实执法监督,依法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职责
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围绕公共卫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序推进全市卫生健康行业监督检查措施落实落地。
(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共发现各类案件线索180条,行政处罚立案160余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4份,正在调查处理16件,没收违法收入1.824万元,罚款133.25万元。年度内未办理行政强制案件。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执行单239个,关停6家,任务完结率为100%。具体情况:公共场所完结率为100%;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餐饮具消毒完结率为100%;医疗卫生完结率100%;传染病防治完结率100%;妇幼健康完结率100%;学校卫生完结率为100%。
(三)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对3家医疗美容门诊部、10家医疗美容诊所、5家医院内设医疗美容科、186家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机构执业资质情况、人员执业资质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等方面从每月对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巡查,进一步净化了医疗美容市场,规范了医疗美容行业秩序,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不合理医疗、不合理用药、过度医疗、乱收费等现象的4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结合机构不良积分管理办法进行积分记录;对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的相关的医生进行个人不良积分记录,有效的净化辖区内的医疗市场。今年11月,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市范围内个体诊所、门诊部进行了依法执业全覆盖检查,对部分诊所存在医师、护士不在岗、不按规定书写文书、病历资料、超范围执业等问题的30余家诊所、门诊部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五)开展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市1516户公共卫生单位进行了4次以上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场所持证率为100%,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的监督意见,对逾期不改的违法行为则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理发店、美容店、旅店、足浴等“五小”行业的洗涤消毒设施、除“四害”设施、卫生用品配备、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为广大经营业主提供全面到位的服务。
(六)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对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的用人单位共130家进行监督执法,其中属甲类企业家,属乙类企业95家,属丙类企业8家;对辖区内涉及放射诊疗的58家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市共有1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其中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家生产线均,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5家正常生产,4家生产线停产。开展《关于在全省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行动,全市共检查34家机构,采集有效样品19份,经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全部合格。
(七)开展饮用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检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9家,二次供水10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和现制现售经营户4家。并按照国家双随机监督任务安排对23家供水、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样监测,共采样25份。全年对城区5个监测点每天进行现场采样,对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5项指标进行现场检测,用均质袋和塑胶瓶各装300ml的自来水采样后,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菌落总数、耗氧量、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四项指标,检测全部合格。
(八)开展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检28家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委托第三方检测中心对49间教室的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教育部门,督促对涉及20家机构的有关教室环境条件问题进行了整改。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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