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裁量,应当遵循程序正当的原则,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
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履行事先告知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组织听证。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拒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也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加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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