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 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10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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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推动行政执法回归本质,继续加强监督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科学、公正、文明、阳光执法。

一、检查主体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方式

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

三、管理对象基数和对应检查比例

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含托幼机构)、医疗机构、血液、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职业卫生等单位。抽取时以“湖北省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平台”中管理相对人基数为准。

(一)抽查比例

每月底后5日至下月前5日,抽取下月任务,每月抽取比例至少5%,抽完为止,年内对管理相对人随机抽查覆盖率达到100%。当月抽取任务当月完成执法检查。管理相对人数量较少的,至少抽取1家,抽完为止。

(二)规范执法

系统随机抽出的第一个执法人员为主要责任人。对随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执法人员应使用移动设备,上传检查信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各监督执法人员要佩戴执法记录仪,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留痕管理。

(三)结合国抽

管理相对人全部纳入国家随机检查单位库,当年已被国家随机抽查抽取并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的,不再抽取,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计入全年“双随机”工作量。

四、工作要求

(一)继续执行“双随机”抽查单轨制

除新发证单位的首次监督、高风险单位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等事项,其他监督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范围,以“双随机”抽查形式全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抽查对象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双随机”抽查抽取的管理相对人,一旦随机抽取,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要对照其监督执法档案、对涉及的所有检查内容和行政处罚职权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对抽查对象全面履职。

(三)及时信息公开

及时公示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突出违法问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按照仙桃市相关要求,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仙桃市信用网站上公示。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可调整公示方式和范围。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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