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招商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来源:市招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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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招商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在招商工作之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充分体现出一个单位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也是面向公众服务的形象展示。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政府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将部门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及财务预决算等情况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一年来,我中心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条,在各类媒体网站累计发布招商相关工作信息近3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中心坚持加强服务理念,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更好的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今年以来,我中心共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资料等信息。2021年,我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5条,政策解读5条。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们紧紧把握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发布主阵地建设的思想意识,规范设置栏目,结合工作实际,将我中心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调整,不断丰富我中心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向公众推送招商引资方面信息,及时发布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中心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各职能科室工作职责,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操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根据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有序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200余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中心2021年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中心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度,我中心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已通过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互动交流等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化。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共服务类信息发布偏少、部分事项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等。下一步,我中心将拓宽信息发布种类、丰富信息发布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市委督查办交办我单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1件,其中,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5件,两会期间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4件,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4件;主办件6件,会办件15件。会办件均已办结并送达主办单位,主办件已与代表见面答复并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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