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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378025/2023-28138 信息类别: 卫生
发布机构: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9-01
标 题: 关于调整仙桃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文 号: 仙医保发〔2022〕22号 效力状态: 失效
关于调整仙桃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15:30 来源: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各镇(办、场、园)医保服务中心、财政所、税务分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52号)文件精神,20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目前,我市即将启动2023城乡居民基本征缴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2023城乡居民基本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请各医保服务中心、财政所、税务分局做好相关征缴工作。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仙桃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202291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9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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