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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21 11:20 来源: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市乡村振兴局:

现将市届人大次会议第91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阻断非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的建议》办理的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人大代表。

2022年9月9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仙桃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仙政规〔2022〕14号,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非困难群众如何享受医疗救助有明确规定,相关内容如下。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一类救助对象为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二类救助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三类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四类救助对象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仙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参保人员可以向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申请身份认定,对于发生了高额医疗费用却无法认定为一类、二类、三类救助对象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通过后,可以按照救助对象类别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依本人申请,对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发生的高额住院医疗费用可以追溯救助报销。救助标准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5%给予年度内一次性救助,救助限额为5万元。

我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政策培训,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发放政策帮扶明白卡及面对面宣传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将好的政策宣传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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