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3-09746
信息类别
其他
发布机构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4-18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标题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反映的第77号社情民意会办工作的意见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反映的第77号社情民意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18 来源: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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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现将市政协次会议第77社情民意提出的关于少数因病致困的职工群体医疗报销方面情况提案办理的情况函告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政协委员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61号)指出,统一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各市(州)不得再出台超出清单范围的制度政策,对超出清单范围的政策,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平台不予支持上线运行,对未经请示擅自出台新制度政策的,国家、省将“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在年底基金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二次报销等政策违反我省待遇清单。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仙桃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仙政规〔2022〕14号文件精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一类救助对象为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二类救助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三类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四类救助对象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仙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对于因病致困职工可以向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申请身份认定,身份认定通过后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可以依申请追溯报销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的高额医疗费用,将有力减轻因病致困职工看病费用负担。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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