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提出的 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人大代表。
仙桃市医共体建设启动以来,为更好落实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落实医保基金使用。
一、实行医共体总额预算。对实施“五统一”医共体的成员单位(含村卫生室)住院医保费用和居民门诊统筹费用统一预算打包给牵头医院。
二、强化了医共体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制定了仙桃市医共体医保基金支付与管理办法,运用千分制对医共体年度管理及医疗行为进行考核,同时,严格依协议条例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杜绝严重违规行为,保证了基金的使用效率。
三、严格落实中医药医保报销政策。关于中医药和中医康复事宜技术提升报销比例的问题。国家医保函〔2021〕229号并无提高中医药和中医康复事宜技术提升报销比例内容,但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已经将中药饮片、中医康复、民族疗法,均归类为医保甲类,已经按医保最高比例报销。
对医共体预算分配的问题,我局将协同卫生健康委,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分配额度。
四、落实医药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2021年我局组织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完成21批次药品、耗材的报量、确认、执行、续签等工作,我市公立医院共有361种药品817个规格实行了带量采购,医保局对相关医疗机构采购、执行、续签等情况开展监测,加强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出台了我市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实施方案,推进了落实结余留用政策,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积极性,稳固协同推进了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带量采购政策辐射范围的宽度与深度:一是横向扩展带量采购覆盖范围,鼓励各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加入带量采购,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履行其公益性职责;二是纵向加深带量采购覆盖深度,深入村级卫生室宣传、督导执行带量采购政策。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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