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0号)和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和省银保监局《关于加强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鄂医保发〔2022〕80号)文件精神,我局指导商业保险公司制定了《关于推进仙桃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11月27日17:30前,通过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 箱:289494830@qq.com 电话:0728-3230229。
通讯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市医疗保障局312室。
邮 编:433000。
来函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仙桃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实施方案”字样。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仙桃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结合仙桃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关于推进仙桃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仙桃市财政局
湖北银保监局仙桃监管组
2023年11月日
关于推进仙桃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全面提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0号)和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和省银保监局《关于加强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鄂医保发〔2022〕80号)的文件精神,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2号)要求,现就推进我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仙惠保”)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引导推动医疗保障与商业保险融合发展,按照“政府指导、商保承办、市场运作、群众自愿、惠民便民、持续发展”的要求,推动开展“仙惠保”,着力减轻人民群众重特大疾病负担,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障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仙惠保”是指政府部门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市场充分运作、群众自愿参保,商业保险机构承担保险责任并自负盈亏,不具有理财投资性质的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参保全覆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仙惠保”参保范围,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疾病风险和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自愿购买。鼓励和支持我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购买“仙惠保”,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愿,推进我市“仙惠保”全覆盖。
(二)待遇可衔接。坚持“仙惠保”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发挥其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衔接互补作用,不断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的保障水平。对参加“仙惠保”的全体人员执行统一的保费标准、保险待遇和服务保障政策,实行无差别保障。
(三)发展可持续。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参保人员健康需求相协调的保费标准和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健全费用管控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仙惠保”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运作商业化。承保机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保机构要以市场机制、保本微利为导向,科学定价,及时赔付。建立费用管控机制,确保“仙惠保”长期稳定运行。
三、主要任务
“仙惠保”的缴费费率要与经济发展水平、产品盈亏状态相衔接,与保障范围、待遇水平相协调,实现“仙惠保”待遇普惠均衡,服务高效便捷。
(一)全市统一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产品设计方案,包括统一的参保对象、筹资标准、保障范围、待遇水平、财务核算和经办服务。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在集中召开启动会议后各镇(街道、场、区)协同推进实施。
(二)选定承保机构。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为确保项目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考虑到该项目运行需求与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下统称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确定由承办我市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主承保公司,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共同承保人,与主承保公司组成共保体承办“仙惠保”工作。共保体自行商议团队分工、权利义务、制定推广目标并签订共保协议,对没有达到共保协议推广目标的共同承保人实行退出机制,保费收入归集到公共保费收入,不能获取任何补偿。
(三)承保时间。首轮承办时间三年,即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产品定位和功能。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参保人员需求、赔付率等因素,特制定《“仙惠保”产品实施方案》(见附件1)。
1.保费标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参保人员保障需求和保障范围等因素,科学确定保费标准。2024年度缴费标准确定为99元/人/年。
2.保障范围。“仙惠保”保障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有效衔接、功能互补。主要对以下费用实行保障:
(1)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或无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且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及其他第三方已补偿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含按规定使用国家谈判药品费用)。
(2)医保政策范围外相关自费费用。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或无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的自费费用。
(3)指定特殊药品费用。享受仙桃市“单独支付”药品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单独支付”药品(含参照“单独支付”药品,下同),经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4)特定海外进口药品费用。参保人员经海外特药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海外特药指定医疗机构内购买和使用《“仙惠保”特定海外进口药品支付范围》(见附件2)中的药品费用。
(5)CAR-T药品费用。参保人员经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的诊断和认定,符合CAR-T治疗条件,且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CAR-T治疗,在指定医疗机构或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仙惠保”CAR-T治疗特定药品支付范围》(见附件3)中的药品费用。
(6)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承保期内因首次确诊恶性肿瘤,在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3.待遇水平。根据我市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参保人员保障需求,按照“保大病、保重病”原则,合理设定待遇水平,每人每年总保额不高于400万元。
4.盈亏机制。建立共保体自负盈亏机制,实行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在三年承保期内每年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询价的方式确定。在三年承保期内若亏损由共保体公司共同承担,若盈余则结转下个承保周期使用。承保期内根据当年经营情况在下一年度适当调整费率和保障范围。
(五)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底之前进行宣传发动和参保缴费,力争做到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征收,保险责任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六)其他规定
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仙惠保”保费的参保人员,按本方案规定享受“仙惠保”待遇。超出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参保缴费。
因欠缴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中断参保关系等原因暂停或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享受“仙惠保”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人员按规定补缴后、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人员重新续保后,自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同步享受“仙惠保”待遇。
(七)政策支持
1.参保动员。各镇(街道、场、区)、市直各单位要对“仙惠保”推广给予大力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规划好参保渠道。医疗保障部门应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建设线上、线下参保服务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通过承保机构的APP和其他信息渠道,全面实施“网上参保”“掌上参保”,电子保单凭证网上生成,一人一单(证),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与“仙惠保”的参保同时动员、同步征收、同期参保。
2.信息服务。在保证信息安全前提下,医疗保障部门应及时准确为承保机构提供产品设计、日常管理、数据精算所需的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相关数据;指导承保机构开展信息接口改造和对接,设计高效方便的参保缴费和理赔系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个人账户支付。允许仙桃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利用个人历年结余账户资金为本人和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购买“仙惠保”。
4.鼓励集体购买。积极引导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通过捐赠途径支持特殊群体参保,鼓励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居民购买“仙惠保”。
5.方便结算。实施医保结算“3+N”模式,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仙惠保”赔付“一站式”结算,解决群众“看病垫资、理赔跑腿”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开展“仙惠保”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指导,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全力支持开展“仙惠保”工作。市金融办、市银保监组要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仙惠保”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全力做好我市“仙惠保”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做好政策指导,提供数据信息支持、配合做好“一站式”结算服务;市银保监组要加强沟通协作,指导保险公司做好方案制定、风险预警等相关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协助市医疗保障局做好自愿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划扣的资金结算工作;“仙惠保”承办商保公司要加强宣传,扩大群众参保比例,全力做好理赔服务,提高我市“仙惠保”信誉。
(三)强化风险防范。我市“仙惠保”工作专班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信息、运营和廉政等风险,不断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促进商业医疗保险健康发展。
附件1:“仙惠保”产品实施方案
附件2:“仙惠保”特定海外进口药品支付范围
附件3:“仙惠保”CAR-T治疗特定药品支付范围
附件1
“仙惠保”产品实施方案
一、待遇保障方案
缴费标准 | 99元/人/年 | |||
产品责任 | 起付线 | 保障范围 | 报销比例 | 支付限额 |
责任一:合规费用 | 15000元 | 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或无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且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及其他第三方已补偿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含按规定使用国家谈判药品费用) | 50% | 100万元 |
责任二:自费费用 | 20000元 | 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或无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的自费费用。 | 40% | 100万元 |
责任三:指定特殊药品 | 10000元 | 保险期间内,门诊特殊药品范围与仙桃市“单独支付”药品目录保持一致。 | 50% | 50万元 |
责任四:特定海外进口药品费用保障 | 无免赔 | 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经海外特药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海外特药指定医疗机构内购买和使用《仙惠保特定海外进口药品支付范围》中的药品费用。 | 50% | 50万元 |
责任五:CAR- T药品费用保障 | 无免赔 | 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经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的诊断和认定,符合CAR-T治疗条件,且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CAR-T治疗,在指定医疗机构或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仙惠保CAR-T治疗特定药品支付范围》中的药品费用。 | 50% | 50万元 |
责任六: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障 | 无免赔 | 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因首次确诊恶性肿瘤,在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 50% | 50万元 |
二、投保方案
投保范围:参加仙桃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投保时无需健康告知,无需体检,无等待期,且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既往史。
缴费标准:按照自愿的原则参保,参加仙桃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居民缴费标准统一为99元每人每年。
缴费方式:单位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划扣个人账户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缴费;城乡居民及个人缴费职工可通过银行代扣、微信、支付宝等手机APP缴费。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捐赠途径支持特殊群体参保,鼓励用人单位为员工家属投保。
三、项目运作方案
1.运作模式:按照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作为该项目主承保公司,其他商业保险公司与主承保公司形成共保体共同承保;前期由召集人召集主承保公司配合市医疗保障局进行承保方案设计、软件开发、产品宣传等后期工作。
2.结算服务:该项目后期赔付过程中,与基本医保同步并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3.盈亏共担:建立盈亏共担机制实行市场运作、风险共担。
4.运营费用:通过服务询价的方式确定运营费用后,用于第三方平台推广、系统建设、工作人员成本、宣传以及公司盈利等方面。
四、总体目标
为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启动“仙惠保”,对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形成有益补充,适当突破现有保障范围和水平,提升参保人的待遇保障水平,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根本问题。
附件2
“仙惠保”特定海外进口药品支付范围
序号 | 商品名 | 成分词 | 厂商 | 疾病种类 | 适应症限制 |
1 | Daurismo | Glasdegib | 辉瑞 | 白血病 | 治疗75岁以上新诊断或不能耐受高强度化疗的急性髓细胞白血病 |
2 | Mylotarg | Gemtuzumab Ozogamicin | 辉瑞 | 白血病 | 1、用于未经治疗的CD33阳性的急性髓细胞成人白血病 |
3 | Rydapt | Midostaurin | 诺华肿瘤 | 白血病 | 1、FLT3突变阳性的急性髓性白血病(AML)成人患者 |
4 | Venclexta | Venetoclax | 艾伯维 | 白血病 | 成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或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 |
5 | Sprycel | Dasatinib | 百时美施贵宝 | 白血病 | 1、治疗耐药或不耐受先前治疗的成人费城染色体阳性(Ph+)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 |
6 | Arzerra | Ofatumumab | 诺华肿瘤 | 白血病 | 用于治疗对氟达拉滨和阿来单抗无效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 |
7 | Bosulif | Bosutinib | 辉瑞 | 白血病 | 用于以下成人患者的治疗: |
8 | Idhifa | Enasidenib | 新基 | 白血病 | 伴IDH2突变的成人复发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 (AML) |
9 | Vanflyta | Quizartinib | 第一三共 | 白血病 | 复发难治的FLT3-ITD突变的急性髓细胞白血病 |
10 | Copiktra | Duvelisib | 赛诺菲 | 白血病 | 既往接受过两种方案治疗的成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或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 |
11 | Scemblix | Asciminib | 诺华肿瘤 | 白血病 | 用于治疗先前已接受过至少2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性白血病慢性期(Ph+CML-CP)成人患者;携带T315I突变的上述(Ph+CML-CP)患者 |
12 | Rituxan Hycela | Rituximab/Hyaluronidase Human | 罗氏 | 白血病、淋巴瘤 | 1、用于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低度或滤泡性、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
13 | Zydelig | Idelalisib | 吉利德科学 | 白血病、淋巴瘤 | 1、复发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CLL),与利妥昔单抗联用,在由于其他共患病将考虑对单独利妥昔单抗 适当治疗患者 |
14 | Truseltiq | Infigratinib | 联拓生物 | 胆管癌 | 经治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伴有FGFR2基因融合或其他重排的胆管癌(二线及以上) |
15 | Empliciti | Elotuzumab | 百时美施贵宝 | 多发性骨髓瘤 |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E-Rd)联合治疗既往接受过一到三种方案的复发难治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或与泊马度胺和地塞米松(E-Pd)联合治疗至少接受过含来那度胺和PI两种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
16 | Sarclisa | Isatuximab-Irfc | 赛诺菲 | 多发性骨髓瘤 | 1、联合卡非佐米和地塞米松治疗接受过至少一种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 |
17 | Darzalex | Daratumumab | 西安杨森 | 多发性骨髓瘤 | 与泊马度胺、地塞米松联用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包括含来那度胺和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的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
18 | Alkeran | Melphalan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 葛兰素史克 | 多发性骨髓瘤 | 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前高剂量治疗,或不适宜于美法仑口服制剂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姑息治疗 |
19 | Pomalyst | Pomalidomide | 百时美施贵宝 | 多发性骨髓瘤 | 1、用于≥2次既往治疗失败(包括来那度胺和蛋白酶抑制剂),并且在完成末次治疗的≤ 60天内出现疾病进展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
20 | Xpovio | Selinexor | 德琪制药 | 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 | 1、硼替佐米联合地塞米松治疗至少接受过一次治疗的成人多发性骨髓瘤 |
21 | Tabrecta | Capmatinib | 诺华肿瘤 | 肺癌 | 用于治疗MET14号外显子跳跃突变(METex14)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年患者 |
22 | Tepmetko | Tepotinib | 默克 | 肺癌 | 治疗携带间质上皮转化因子基因外显子14(METex14)跳跃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
23 | Vargatef | Nintedanib | 勃林格殷格翰 | 肺癌 | Vargatef®联合多西他赛可应用于一线化疗后的、组织学诊断为腺癌的、局部晚期、转移性或局部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年患者 |
24 | Lumakras | Sotorasib | 百济神州 | 肺癌 | 用于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系统治疗的携带KRAS G12C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
25 | Portrazza | Necitumumab | 礼来 | 肺癌 | 联合吉西他滨和顺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阳性的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
26 | Exkivity | Mobocertinib | 武田 | 肺癌 | 用于治疗在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期间或之后进展,患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20插入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成年患者 |
27 | Libtayo | Cemiplimab-Rwlc | 赛诺菲 | 肺癌 | 单药用于具有高PD-L1表达(TPS≥50%)、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
28 | Retsevmo | Selpercatinib | 信达生物 | 肺癌、甲状腺癌 | 1.用于治疗成人转移性RET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
29 | Cyramza | Ramucirumab | 礼来 | 肺癌、结直肠癌 | 1、与厄洛替尼联合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
30 | Keytruda | Pembrolizumab | 默沙东 | 肝癌 | 二线治疗索拉非尼经治的肝细胞癌 |
31 | Cabometyx | Cabozantinib | 伊克力西斯 | 肝癌、肾癌 | 1.适用于治疗晚期肾细胞癌患者 |
32 | Inrebic | Fedratinib | 百时美施贵宝 | 骨髓纤维化 | 用于治疗中危-2和高危原发和继发性骨髓纤维化 |
33 | Opdualag | nivolumab and relatlimab | 百时美施贵宝 | 黑色素瘤 | 适用于治疗 12 岁或以上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成人和儿童患者 |
34 | Cotellic | Cobimetinib | 罗氏 | 黑色素瘤 | 用于BRAF V600E或V600K突变阳性、不可切除性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的治疗 |
35 | Mektovi | Binimetinib | 皮尔法伯 | 黑色素瘤 | 与Encorafenib联合用于治疗BRAF V600E或V600K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 |
36 | Yervoy | Ipilimumab | 百时美施贵宝 | 黑色素瘤 | 用于治疗晚期黑色素瘤 |
37 | Opdivo | Nivolumab | 百时美施贵宝 | 黑色素瘤、肾癌、淋巴瘤、尿路上皮癌、肝癌、结直肠癌 | 1、单药或与伊匹木单抗联合用于治疗晚期黑色素瘤 |
38 | Mekinist | Trametinib | 诺华肿瘤 | 甲状腺癌 | 与dabrafenib结合使用,用于:BRAFV600E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间变性甲状腺癌(ATC)患者 |
39 | Tafinlar | Dabrafenib | 诺华肿瘤 | 甲状腺癌 | 与曲美替尼合用用于:BRAFV600E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间变性甲状腺癌(ATC)患者 |
40 | Caprelsa | Vandetanib | 赛诺菲 | 甲状腺癌 | 用于治疗不可切除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甲状腺髓样癌 |
41 | Cometriq | Cabozantinib | 伊克力西斯 | 甲状腺癌 | 适用于治疗进行性、转移性甲状腺髓样癌患者 |
42 | Zaltrap | Aflibercept | 赛诺菲 | 结直肠癌 | 联合化疗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或者对奥沙利铂方案抵抗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
43 | Vectibix | Panitumumab | 安进 | 结直肠癌 | 用于EGFR阳性,并且在使用奥沙利铂、伊立替康、5-氟尿嘧啶治疗后仍出现转移的结直肠癌;与FOLFOX联用用于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药物 |
44 | Braftovi | Encorafenib | 皮尔法伯 | 结直肠癌、黑色素瘤 | 1、与西妥昔单抗联用,用于治疗接受BRAF V600E突变的成年转移性结直肠癌(CRC)成年患者,这些患者已接受过全身性治疗 |
45 | Adcetris | Brentuximab | 武田 | 淋巴瘤 | 适用于治疗以下CD30阳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
46 | Zynlonta | Loncastuximab Tesirine-Lpyl | Adc Therapeutics America, Inc. | 淋巴瘤 | 治疗接受过两线或两线以上系统性治疗的成人复发或难治性的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非特指型、由低级别淋巴瘤转化的DLBCL以及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患者 |
47 | Polivy | Polatuzumab Vedotin-Piiq | 罗氏 | 淋巴瘤 | 复发/难治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成人患者 |
48 | Minjuvi | Tafasitamab | 诺诚健华 | 淋巴瘤 | Tafasitamab联合来那度胺,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非特指型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的成人患者,包括由低级别淋巴瘤转化和不适合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的DLBCL患者 |
49 | Aliqopa | Copanlisib | 拜耳 | 淋巴瘤 | 复发性滤泡性淋巴瘤 |
50 | Calquence | Acalabrutinib | 阿斯利康 | 淋巴瘤 | 本品适用于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 |
51 | Imbruvica | Ibrutinib | 西安杨森 | 淋巴瘤、移植物抗宿主病 | 1、治疗复发难治性边缘区淋巴瘤(MZL),适用人群是那些既往应用了至少一种以抗CD20靶向药为基本计划治疗的患者 |
52 | Rubraca | Rucaparib | Clovis Oncology INC | 卵巢癌、前列腺癌 | 1.适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
53 | Bavencio | Avelumab | 默克 | 皮肤癌、尿路上皮癌、肾癌 | 1、适用为成年和儿童12岁和以上有转移转移性默克尔细胞癌(MCC)患者 |
54 | Balversa | Erdafitinib | 西安杨森 | 尿路上皮癌 | 本品适用于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mUC)成年患者的治疗,需要满足: |
55 | Padcev | Enfortumab Vedotin-Ejfv | 安斯泰来 | 尿路上皮癌 | 用于治疗既往已接受一种PD-1/L1抑制剂治疗、并且在新辅助/辅助治疗或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治疗中已接受了一种含铂化疗方案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 |
56 | Erivedge | Vismodegib | 罗氏 | 皮肤癌 | 成人转移性基底细胞癌 |
57 | Xtandi | Enzalutamide | 安斯泰来 | 前列腺癌 | 用于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男性患者的治疗 |
58 | Herceptin Hylecta | Tratuzumab/Hyaluronidase-Oysk | 罗氏 | 乳腺癌 | 早期和转移性HER2阳性乳腺癌 |
59 | Kisqali | Ribociclib | 诺华肿瘤 | 乳腺癌 | 用于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用治疗HR+、HER2-的乳腺癌患者 |
60 | Margenza | Margetuximab-Cmkb | 再鼎医药 | 乳腺癌 | 联合化疗治疗接受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抗HER2方案(其中至少一种方案是治疗转移性疾病)的成人转移性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 |
61 | Phesgo | Pertuzumab/Trastuzumab/Hyaluronidase-Zzxf | 罗氏 | 乳腺癌 | 用于治疗早期和转移性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 |
62 | Piqray | Alpelisib | 诺华肿瘤 | 乳腺癌 | 与氟维司群联用治疗男性和绝经后女性的激素受体阳性(H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HER2-)阴性携带PIK3CA突变的晚期转移性乳腺癌 |
63 | Talzenna | Talazoparib | 辉瑞 | 乳腺癌 | 可用于存在有害或疑似有害gBRCA突变、HER2-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
64 | Tukysa | Tucatinib | Seagen | 乳腺癌 | 与曲妥珠单抗和卡培他滨联用治疗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阳性且已出现转移(如脑转移)或无法进行乳房切除术的乳腺癌成人患者,患者应接受过一种或多种抗HER2乳腺癌药物治疗 |
65 | Trodelvy | Sacituzumab Govitecan-Hziy | 云顶新耀 | 乳腺癌、尿路上皮癌 | 1.适用于治疗经过两种或以上全身性治疗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成年患者 |
66 | Tecentriq | Atezolizumab | 罗氏 | 乳腺癌、尿路上皮癌、黑色素瘤 | 1、与白蛋白紫杉醇联用,适用于治疗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成年患者,患者需经批准的检测确定肿瘤具有 D-L1 高表达 (PD-L1 染色肿瘤浸润免疫细胞(IC)≥1 %) |
67 | Enhertu | Fam-Trastuzumab Deruxtecan-Nxki | 阿斯利康/第一三共 | 乳腺癌、胃癌 | 1、HER2阳性,之前曾经接受过曲妥珠单抗治疗的无法切除的和/或转移性的乳腺癌 |
68 | Votrient | Pazopanib | 诺华肿瘤 | 软组织肉瘤 | 既往接受过化疗的成人晚期软组织肉瘤 |
69 | Halaven | Eribulin | 卫材 | 软组织肉瘤 | 用于曾接受过含蒽环类方案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治疗 |
70 | Lartruvo | Olaratumab | 礼来 | 软组织肉瘤 | 不适合接受放化疗的成人软组织肉瘤 |
71 | Koselugo | Selumetinib | 阿斯利康 | 神经纤维瘤 | 用于治疗2岁及以上的患有I型神经纤维瘤病(NF1)且有症状的、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PN)的儿童患者 |
72 | Fotivda | Tivozanib | Aveo Pharmaceut icals, Inc. | 肾癌 | 用于至少经过2次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肾细胞癌 |
73 | Lenvima | Lenvatinib | 卫材 | 肾癌、子宫内膜癌 | 1、与依维莫司联合用药,治疗既往曾接受过抗血管生成治疗的肾细胞癌患者 |
74 | 达唯珂 | 他泽司他 | 和黄医药 | 淋巴瘤 | 用于治疗晚期上皮样肉瘤患者和某些复发/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 |
75 | Lonsurf | Trifluridine/Tipiracil | 大鹏 | 胃癌 | LONSURF适用于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2线化疗治疗的转移性胃或食管胃连接部腺癌成人患者,其中化疗包括氟嘧啶、铂类药物、紫杉烷或伊立替康以及适当时,HER2/neu靶向治疗 |
附件3
“仙惠保”CAR-T治疗特定药品支付范围
序号 | 商品名 | 通用名 | 厂商 | 适应病种 | 适应症支付范围 |
1 | 奕凯达 | 阿基仑赛注射液 | 复星凯特 | 淋巴瘤 | 限:用于治疗既往接受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DLBCL,NOS),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PMBC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L)和滤泡性淋巴瘤转化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
2 | 倍诺达 | 瑞基奥仑赛注射液 | 药明巨诺 | 淋巴瘤 | 限:治疗经过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成人患者的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滤泡性淋巴瘤转化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3b级滤泡性淋巴瘤、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伴MYC和BCL-2和/或BCL-6重排(双打击/三打击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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