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工作,建立公平适度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机制,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号)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仙桃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8日-17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截止6月18日共收集意见建议0条。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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