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医保转移支付医疗救助方面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评估和自评,2022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部分)绩效自评100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度财政拨款54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85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64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2年医疗救助支出5496万元,其中资助参保(低保、特困、监测户、稳定脱贫人口)2404万元、住院救助支出2666元、门诊救助支出42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市医疗救助资金由财政局社保科统一管理,支出报表出具后向财政局申请资金至我局支出账户进行拨付,保证了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指标分析(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具体为:
(1)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决策的部署。此项指标得分2分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及《“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国办发〔2021〕36号)《湖北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鄂政办发〔2021〕65号)《仙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制定印发了《仙桃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此项指标得分2分
项目决策依据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此项指标得分2分
(2)决策过程
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科学论证,按规定履行立项审批、预算评审等报批程序,下达预算指标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此项指标得分2分
(3)绩效目标
遵照省局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以“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等为年度总体目标,明确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要求。此项指标得分4分
分解细化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分析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总结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和实行效果,完善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项指标得分2分
(4)资金分配
总资金5496万元。全部用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等方面的救助。我市医疗救助资金由财政局社保科统一管理,支出报表出具后向财政局申请资金至我局支出账户进行拨付,资金分配方案符合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达的文件要求,按需求因素、财力因素、绩效因素法进行的分配,并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此项指标得分(3分)
2.过程管理指标分析(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
具体为:
(1)资金管理
2022年市级下达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496万元,全年执行数549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此项指标得分4分
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按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符合财经法规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财政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将上级拨付的救助资金拨付至本级医疗救助基金财政专户,无随意扩大受益人员范围。此项指标得分4分
根据《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监管实现了全覆盖,省医保局和市医保局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绩效运行进行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此项指标得分3分
(2)组织管理
围绕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制定了《仙桃市医保局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制度》。此项指标得分2分
全面实现绩效管理,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管,积极开展自评,自评报告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完整上报,及时将评价结果公示并为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参照。此项指标得分8分
3.产出指标分析(指标分值37分,得分37分)。具体为:
(1)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仙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对象,2022年救助49174人。此项指标得分13分
(2)质量与时效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享受“一站式”结算24795人次,报销金额2666万元,按照政策文件规定,我市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救助高于70%,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救助100%,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救助不低于90%,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救助不低于90%。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106566人,参保资助金额2404万元,实现了全覆盖。
一站式结算覆盖地区较往年有所增加。我市从市级层面打通了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医院结算信息系统,实现城乡居民,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重点救助对象市内市外就医,医疗救助采取一站式结算,方便了群众。此项指标得分24分
4、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
根据《仙桃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仙政规〔2022〕14号文件规定,我市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仙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对象。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2022年通过一站式结算救助24795人次,救助支出2666万元。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住院及门诊救助支出共3092 万元,有效的减轻困难群众就医的负担,没有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2)可持续性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通过资助救助,解决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参合参保的困难问题,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负担;通过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缓解了困难群众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增加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综合效能;“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平台的建立及使用,在最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看病及报销医疗费用。
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有效的缓解了城乡救助对象“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高了医疗保障的水平,在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尤其是对重点救助对象之外的边缘户以及突发性因重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挥了医疗救助在“托底线、救急难”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此项指标得分13分
5、满意度指标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95%。一是通过互联网、媒体、宣传栏、宣传单等方式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二是各镇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实现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全覆盖,困难对象可以获得便捷服务。三是“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平台的建立,极大的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问题。此项指标得分10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上级资金投入力度不够。随着医疗救助范围越来越广,救助比例、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的全面开展,所需救助资金也越来越多,给医疗救助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根据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现状,既要开源,又要节流的中心思想。做好开源工作包括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大额度的财政补贴。而节流则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对资金规模定期进行科学测算,提高资金使用率,使我市医疗救助制度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积极探索建立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及时做好资金使用的公开和监管,使评价结果得到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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