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3-2595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仙桃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3-08-30
文号
仙文旅发〔2023〕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8-30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30 来源:仙桃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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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根据《仙桃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剧本娱乐市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剧本娱乐市场案件协查协办、联合执法、投诉受理、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形成依法查处剧本娱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治和消除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我市文旅形象的突出问题推进全市剧本娱乐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库。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门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系统备案管理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建立监管对象库,监管对象库根据市场主体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以社会关注为重点,聚焦安全风险隐患、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确立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三)明确综合监管部门及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2.市文旅局:负责对剧本娱乐活动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外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剧本娱乐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4.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将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纳入“双随机”消防检查范围。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 查和验收总建筑面积不超过五百平方米的场所按照备案项目要求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三、检查频次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检查每年固定开展一次,由牵头部门发起;各部门接到有关投诉举报、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可提请牵头部门即时发起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检查。

四、工作流程

1.任务发起。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检查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发起,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牵头实施。

2.组织实施。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会商各部门确定检查时间、集结地点,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人员所需车辆由各派出部门解决。

3.闭环处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能当场整改到位的,要现场进行集体会商研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联合督办整改;违法违规问题属于单一部门职责的,由责任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其他部门协助配合;违法违规问题涉及多部门职责,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牵头组建联合办案专班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并按照法定权责不变、行政处罚权属不变的原则由具有法定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作出处理,推动案件快办快结。

4.信息报送。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会商各部门形成检查情况报告提交市文化和旅游局归档;各部门案件办理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情况抄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剧本娱乐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着力提升综合监管水平推动我市剧本娱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落实清单管理。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按照职责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主动作为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创新监管方式。各部门要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关联整合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司法判决等相关信息,积极推行远程监管、动态监管、跨区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仙桃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8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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